本报讯记者潘衍习报道:建设部最近颁布第五十九 号部令《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暂行规定》和 第六十号部令《建设工程勘察和设计单位资质管理规定 》。这两个部令的颁布,标志着我国的超限高层建筑抗 震管理和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资质管理进入了法制化管理 的轨道。
据介绍,我国从唐山地震后全面开展抗震工作已有 2 0 年的历史,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建立了一套抗震防 灾工作的行政管理体系和技术法规体系。所谓超限高层 建筑是指超出现行技术标准适用范围的高层建筑。由于 超限高层建筑发展很快,在许多大中城市已成为标志性 建筑,社会影响很大,建成后又很难加固。目前,全国 已建成超限高层建筑3 0 0 多栋,每年新建1 0 0 多栋 。如果不加强对超限高层建筑抗震设防的管理,必将给 城市建筑留下隐患,对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严重威胁。
勘察设计单位资质管理规定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 建筑法》关于在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建立单位资质及个人 执业制度的基本要求,具体明确和规定了我国工程勘察 设计行业建立单位资质管理的基本原则、等级和标准、 申请和审批、监督与管理以及相应违法处罚等内容。 |